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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民营企业协会是经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批准、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,协会以“团结、诚信、创新、发展”为宗旨,以“诚信服务社会,追求卓越发展”为理念,以“维权、融资、服务 ”为职能,旨在为全省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,团结和带领全省民营企业,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做贡献。协会自年成立以来,得到了省委、省政府的充分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,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的认可和信任。多年来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领导协会在维护会员基本权益培训企业管理人才,促进民营企业间的合作,增进中外文化交流扶持中小企业及发展公益事业。
协会的三大职能:
一、维权
搭建平台,聘任专职人员负责和开展维权中心的日常工作;
承接会员企业诉讼及法律咨询服务;
整合律师事务所资源,组建律师团;
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;
聘请公、检、法、司的相关领导,成立维权专家顾问团;
链接“148(要司法)”网站,开通24小时维权热线。
二、融资
注册、成立担保公司;
以股份制方式,构成注册资本金;
成立股东代表大会,每位股东均为股东代表大会成员;
同银行合作,以资金为担保金,进行融资。
对会员企业承接开发的重点项目、高科技含量投资项目进行筛选、论证,决定投资方向;
采取面向社会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的方式,经营、管理担保公司及所选项目的开发、经营工作;
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,均在股东代大会监督下予以公开;
融洽政企关系,争取政策去持;
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开展公益事业。
三、服务
建立协会网站,实现会员档案网上查询;
继续办好《会刊》为会员进行信息传递,工作交 流、政策咨询、提供媒介服务;
与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共同合力办《政策参考信学习、娱乐生活,为会员单位与政府合作搭建桥梁;
改善协会工作和生活条件,为协会职能部门及会员提供办公、会议、商务洽谈、休闲服务;
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常规培训;
开通会员服务热线;
加强中外经济文化交流,构建国际合作及交流平台。 |